12月23日, 汶上县召开汶上县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工作启动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汶上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学锋,济宁市医疗保险处主任刘学杰,汶上县委常委李成勇,汶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福盈,县政协副主席李瑞阳等领导出席会议。 7 G0 S6 w' {6 G) p! N8 f& y!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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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勇在会上讲话指出,生育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力,维护个人的生育权益也是社会的职责之一。建立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制度,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客观要求,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现实经济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扎扎实实的做好这项工作。要摸清底数,严把关口,加强业务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生育保险信息管理,深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工作组织协调和有效实施,要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工作顺利启动和健康运行。 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为汶上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育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实行统一参保,统一征缴。按照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并按照县政府确定的生育保险缴纳比例为其全部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缴纳比例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作为全市第一个启动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的县,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标志着汶上县生育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社会保障工作又迈出了新步伐。 汶上县纪委、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和各乡镇、汶上县直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定点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6 `0 }+ b2 w: `! I"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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