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郭楼镇5岁女孩王琪,父母离异后与70岁的爷爷相依为命,没有经济能力上幼儿园。汶上县政府设立的学前教育助学金帮她解了难,由政府每年出资1200元钱供她上幼儿园。2月29日,记者采访获悉,汶上县1100多名贫困幼儿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
5 i* u8 k3 l9 c- c据介绍,2011年秋季入学起,汶上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出台《汶上县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决定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及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汶上县通过多层面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核实、公示等方法,保障每个困难儿童应助尽助,并以其家长的名义办理银行卡。对贫困幼儿每人每年平均资助1200元,资助面覆盖普惠性幼儿园孩子总数的10%,截至目前汶上县有1100余名幼儿受益。* |1 }1 a/ j2 R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资助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资助范围为汶上县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3至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 i. W Q* o$ k _, R汶上县教体局学前教育科陈兰林科长介绍,幼儿园于每年9月开园时受理资助申请,先由幼儿园成立评审小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体局,经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审核后,在开园1个月内直接将助学金发放至为受助儿童所开设的银行储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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