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中学: 为做好高考中考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同时保证学校教学进度和学生学习时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处函〔2012〕16号)文件精神,确定我市在高考中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将课程安排作如下调整: 一、高考期间(6月7日--9日考试,5—6日整理考场) 6月5日—6日的课程调整到6月2日—3日,7—8日的课程调整到16—17日。 二、中考期间(6月11日—13日考试) 6月11日—12日的课程调整到6月23日—24日,6月13日的课程调整至7月1日。 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6月29日—30日考试) 6月29日的课程调整至7月8日。 凡涉及考点的学校,可按照上述安排、结合自己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课程,既要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不受影响,确保完成教学计划,又要保证不缩短学生的法定休息时间,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要指导调休学生科学安排学习与生活,努力丰富假期生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济宁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 A0 x* _* f0 ?* P: ~3 X
6 i9 F) _: F b" h) ?: N3 @' c4 _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R3 {8 ^1 K4 t i6 ? 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