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闻由汶上信息港搜集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县发改局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发改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确定召开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向社会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记者。按照有关程序,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0年8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听证会地点 汶上县创业大厦3楼会议室 三、政策依据 (一)《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2007]1195号)第十条规定:“热价的制定和调整,应当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第十九条规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热价不足以补偿供热成本致使热力企业经营亏损的,可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热价的书面建议。 (二)《山东省定价目录》规定,城市集中供热价格属于授权市、县政府管理的定调价项目。 (三)《山东省价格听证目录》规定,城市供热价格属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范围。 (四)供热价格与成本倒挂,不能弥补定价成本。 四、听证方案要点 (一)听证项目 调整集中供热价格。 (二)拟调方案 方案一: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供热季每建筑平方米16元调到18元; 方案二: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供热季每建筑平方米16元调到19元。 具备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条件的,实行供热计量价格。 配套措施 1、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含幼儿园)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等用热,执行居民用热价格。 2、低收入家庭供热价格不做调整。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山东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等有效证件的低收入家庭,可以向供热经营单位提出申请,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五、参加听证会人员 (一)听证人 李 振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朱绍林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何兆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尊振 县司法局副局长 田 野 县委宣传部文联副主席 王淑丽 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办主任 荣 静 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25名) 1、消费者参加人(12名) 贾海霞 郭楼镇政府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孙振立 县人大代表、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孟庆军 公司职工 高文明 泉河丽景小区二期 张蜻蜓 公司职员 李金涛 县人大代表、诚源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汪 杰 公司职工 房茂才 中都苑小区 陈 明 退休 刘 慧 县政协委员、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刘泉河 金都花园小区 高玉来 农商银行经理 2、经营者参加人(2名) 朱 军 济宁四和供热有限公司汶上分公司总经理 李汶明 山东华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3、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2名) 田延峰 济宁公用新能源供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任广辉 山东济矿鲁能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阳城电厂厂长助理 4、专家、学者参加人(1名) 冯作佳 山东济矿鲁能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阳城电厂 5、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参加人(2名) 刘传松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副主任 赵 新 县政协经济委工作室主任 6、政府工作部门及新闻媒体参加人(6名) 周 颖 县总工会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伊海波 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杨士垒 县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 刘艳红 县住建局燃气热力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 丽 县市场监管局中级经济师 沈志斌 县广播电视台行政科长 (三)旁听人员(4名) 苏 晶 公司职工 高 峰 公司经理 宋 红 公司科长 杨光凯 磐恒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经理 (四)新闻媒体记者(1名) 刘新梁 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六、其他有关事项 衷心感谢全县广大居民、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对我县发改工作及本次听证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欢迎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咨询电话:7238916 电子邮箱:wsfgjjgk@sina.com。 特此公告。 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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