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教体办:
9 C9 b" C& `6 \% B/ p为进一步落实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规范学校营养餐工作管理,根据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办公室安排,4月13日、19日,局学校后勤管理科和汶上县新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供餐企业)负责人到汶上镇、南站镇、康驿镇、次丘镇、寅寺镇、郭楼镇、郭仓镇、军屯乡、白石镇、苑庄镇等十处乡镇21处中小学,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随机确定检查乡镇和学校的方式,重点对学校营养餐接收、存放、分发等环节进行认真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2 e! s' J4 X& L) P' j6 s6 D7 K% t一、检查结果通报$ A, Q# @9 N8 k- V9 H- J
(一)管理规范学校:汶上镇西门小学、汶上镇北门小学、南站镇开发区小学、次丘镇中学、次丘镇高庄小学、寅寺镇中心小学、郭仓镇中学、郭仓镇任仓小学。! R+ P% J$ i( f0 u/ J
(二)基本合格学校:康驿镇第二中学、寅寺镇中学。% C9 A: z; k q& q! R
(三)限期整改学校:南站镇第二中学、康驿镇第一中学、康驿镇宋庄小学、次丘镇李太口小学、郭楼镇中学、郭楼镇中心小学、军屯乡中学、军屯乡白店小学、白石镇毛村小学、苑庄镇中心小学、苑庄镇王庄小学。, Q4 P I/ J" _% }9 D, b4 S, C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L% r3 @. l- K- h" h9 `% ~
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已实施近三年的时间,总体实施情况比较正常,学生、家长及社会反映良好,全县未发生一起学生营养餐食用安全责任事故。但通过检查发现,所查21处中小学仅有8处学校管理规范,2处学校基本合格,11处学校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存在诸多问题和安全隐患、特别是营养餐存放严重不符合规定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e( c. p0 c! T3 k, m
1、学生营养餐接收、验收程序不严格。学校应设有专职(或兼职)营养餐食品验收员,专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接收、存放、分发、档案整理管理等工作。部分学校学生营养食品验收员责任心不强,对食品验收把关不严,学生营养食品接收、验收手续不完备,多处学校在供餐公司供货单上签名不齐全。个别学校依然存在由保卫人员代收学生营养餐食品现象。 b! c0 B/ E$ n( S3 J! R! `
2、学生营养餐存放不规范。按规定要求,学生营养餐要有专室、专橱存放,存放室应通风透气、卫生安全,门口悬挂标示牌、安装挡鼠板,室内悬挂张贴各项管理制度,窗户安装防护网、窗帘等,食品存放应离墙、离地、限高、上架,不能直接码放在地上,设有营养餐留样橱(柜)、存有营养餐收发档案资料。检查发现部分学校因功能用房紧张,营养餐存放室无固定专门房间,无标示牌;寅寺镇中学、白石镇毛村小学营养餐存放室面积太小;苑庄镇王庄小学将营养餐存放在仪器室、苑庄镇中心小学存放在阅览室、南站镇第二中学存放在卫生室、郭楼镇中心小学存放在护校值班室、郭楼镇中学存放在教材分发室、军屯乡白店小学存放在校内超市等;次丘镇李太口小学虽设有专室,因缺少食品存放架(橱)仍将学生营养餐随意放在地上;次丘镇李太口小学、郭楼镇中学、郭楼镇中心小学、军屯乡中学、白石镇毛村小学营养餐存放室存在严重脏乱差现象,废弃包装箱不能及时处理堆积过多,室内地面潮湿布满灰尘,东西乱堆乱放,致使学生营养食品存在严重卫生安全隐患。
( ~" r& J: I7 ?4 b3、学生营养餐留样不符合要求。营养餐存放室缺少食品留样橱(柜),留样食品登记缺少存放标示、留样时间,留样食品没有单独分隔存放,个别学校将留样存放在靠窗口太阳晒到的地方。
% m/ C. }$ R- f- h5 M三、下一歩工作要求
% P* ?: U# p, [4 C0 p各乡镇教体办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营养餐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规范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学生营养餐在学校环节不出现安全责任问题,保障全县学生营养餐工作健康、顺利实施。
( _! O3 g N4 x+ e7 N1 _0 c9 j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是县委、县政府“民生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是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安全风险高,情况复杂,任务繁重。从检查情况看,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工作相当一部分学校没有做到应有的重视,某些管理环节存在明显问题,安全管理形势不容乐观。各乡镇教体办和学校要以这次检查通报为契机,引以为戒,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学生营养餐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克服松懈和麻痹思想,切实做到从严要求,严格管理,常抓不懈,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
. c& k, W- H- m2 u+ y& p2、明确工作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或后勤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同时选定好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专门管理人员,并做到明确职责,严明纪律,各负其责。各学校要参照县教育体育局制定的《学生营养餐工作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营养餐工作管理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
" J; }+ h: s) ]. c2 @3、建立问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教体办,各学校对学生营养餐实施情况要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特别是限期整改的11处学校,要重点对组织领导、专门工作人员安排、工作制度制订、档案建设、营养食品接收、验收、存放、分发、食用等关键环节,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和整改,确保各个环节整改到位。确实不能设专门房间存放的学校,可以和合适的房间合用,也可以设专橱(柜)保管存放,不允许再次出现营养餐存放室设置不合理、存放不规范、管理脏乱差等现象。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局学校后勤管理科等相关科室,不定期进行随机检查和抽查,对下步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的乡镇教体办和学校,除责令限期整改外,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4 h7 T z, J- S; J: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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