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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K0 M3 Y( m1 W6 _, X4 g- c近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住房保障中心对物业服务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据物业服务合同,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0 I) v* r2 l; `5 u; L7 X1、应执行对电梯、消控和监控设备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岗位的值班、巡逻,加强各主要出入口的岗位值班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巡逻值班制度,做好值班、登记、交接工作。有关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一旦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2 y6 Q$ s+ Q' J8 a) i" V# l
2、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公安机关、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消防部门加强安全生产设备等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对损坏的设施设备及时维修与更新,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有效。
# d. X! q9 J) s% R$ u. |3、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安全通道的管理,发现安全通道堵塞的及时清理,确保通道不被随意占用和封堵,保障安全通道畅通。对业主堵塞安全通道行为及时劝阻和制止,制止不了的及时上报公安、消防部门。
& W& N0 L5 v5 l" F& H$ J0 z* [4、组织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车、电动汽车充电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存在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现象、是否存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车及堆放杂物现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到位,防止产生电动车、电动汽车充电自燃等火灾事故,制止不了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有条件的小区要加快推动电动车集中停放,并根据实际配建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
) f( }9 |6 s3 @" A" z6 Y5、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管道燃气安全使用的宣传,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做好警戒并及时报告燃气管理部门前来处置。 6 J5 R' F& _+ a. C6 D% Q
6、继续加强高层建筑物、停车场、屋面、地下室等部位的管控,以及建筑物外墙装饰装修材料、广告牌、高大树木、阳台花盆等高空坠物易发区域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 L( a: f# E2 o6 w7、针对以上事项,各物业企业负责人应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台账,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专业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进行岗前教育合格后上岗。未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教育、相关救援演练的,要认真研究实施。 # j2 x- S& I' E p5 g8 J.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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