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教体发〔2011〕11号
中共汶上县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共汶上县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实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教办,县属各学校,局各科室站:
现将《中共汶上县教育体育局委员会实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汶上县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2011年8月5日
中共汶上县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实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教育体育系统党务公开工作,保证党务公开各项任务要求的落实,构筑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根据《汶上县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汶办发〔2011〕2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实施,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以党务公开带动政务公开,为汶上县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公开原则和目标
(一)公开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可信。
2、注重实效原则。正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和个性特征,将党员群众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改革创新原则。结合实际,积极研究推进党务公开的特点和规律,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
4、依法依纪原则。依照《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周密组织、规范运作,依法依纪进行。
(二)工作目标
1、提高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把事关发展大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员公开,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激发他们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使党员的民主权利进一步落实、党内民主进一步发展。
2、提高党组织科学决策的能力。通过党务公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政治参与热情和聪明才智,使党组织充分听取民意、集中民智,扩大社会对决策过程的监督,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决策的顺利实施。
3、提高党组织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的本领。通过党务公开,给广大党员及人民群众提供参政议政的平台,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和务实为民、清廉执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公开内容
各党组织在实施党务公开工作过程中,都要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对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FB、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
党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作风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其具体目录分为固定公开目录、定期公开目录和随时公开目录。各党组织可参照实施。
固定公开内容: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
定期公开内容:组织活动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行职责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党组织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情况。
随时公开内容: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关于汶上县教育体育工作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和阶段性工作重点;重大财务开支情况,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情况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处置结果;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党员发展公示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以上凡属定期公开内容,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及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工作,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四、公开方式、程序和时限
(一)公开方式
1、各党组织都要在适当的地方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并,使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同时进行。党务公开内容必须处于醒目位置。
2、发挥互联网作用,实行网上公开。要有专人管理互联网,随时充实公开内容。
3、通过党内有关会议、定期通报、编发简报、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公开。
(二)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各党组织要针对教育工作特点,制定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党组织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局党委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党组织应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党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固定公开的内容一般1年更新1次,阶段性工作要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五、实施步骤
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关教育体育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当前系统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8月5日—2011年8月15日)。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舆论造势和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2、制定方案阶段(2011年8月16日—2011年8月25日)。各党组织要提出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制定党组织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报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26日—9月15日)。各党组织要制定制度,明确公开方式,添置必要的硬件设施。要制作庄重、大方、实用的公开栏和意见箱,党务公开要实现“八有”标准,即:有健全的领导机构,有完善的办公设施,有规范的公开档案,有完整的配套制度,有明确的公开内容,有丰富的公开载体,有扎实的公开活动,有实实在在的公开效果。公开内容要进行会议研究、决定后在公开栏上分项公开。
4、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9月15日—9月25日)。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适时召开总结会,总结经验,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建立党务公开长效机制,推动党务公开工作转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六、监督保障
1、实行公开内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党组织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实行预公开制度。党组织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当事先公开初步方案,初步方案公开不得低于半个月,要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
3、实行公开内容审核和送审制度。公开前,先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交党组织成员集体讨论决定,最后向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送审后方能实行公开。
4、实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一定人数的党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听取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广泛收集群众反映意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和助手,提高党务公开的实效;及时收集、反馈群众对党务公开的建议和意见;向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以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5、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要明确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公开的全面性、具体性负直接责任,及时、准确地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党务公开方案。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对公开内容及其全面性负总责。
七、组织领导
1、建立机构,加强领导。局党委成立由局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党务公开工作。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列入议事日程,设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指导、协调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向广大党员和群众大力宣传党务公开的意义,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参与党务公开的各项实践活动。
2、健全制度,务求实效。各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相关制度,确保党务公开取得明显实效。一是建立例行公开制度。对列入固定公开和定期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对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的相关党内事务,可以公开的,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局党委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可通过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监督。四是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对党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开展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的评议活动,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