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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汶上县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在县农信社东二楼会议室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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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6 09: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23日,汶上县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在县农信社东二楼会议室召开,动员汶上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承担起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的责任,扎实开展好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集中整治活动,汶上县领导孙琪、董学琛、岳耀寅、寻峻峰等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孙琪就进一步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保障学生和幼儿人身安全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扎实做好接送学生车辆摸排、登记工作。县直各中小学校、各乡镇政府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配合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充分利用春节前的有效工作时间,集中开展一次接送学生和幼儿车辆排查整治行动。要拉网式地对每一所学校、幼儿园、每一辆用车,特别是对民办幼儿园自备、租用运送幼儿上下学的车辆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校逐车登记造册,建立“一车一档”,详细掌握各学校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数量、车辆状况、驾驶人员、运行时间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
二要严格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审核。要对每一辆登记在册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对检测不合格,不符合行车安全的,该维修的维修,该报废的要强制报废。确需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幼儿园,由使用单位向本辖区内派出所、交管所、教育部门递交申请,由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学校用车登记注册的有关手续,统一发放校车标识、喷涂校车标志后方可使用。
三要严查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运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查超员、超速、带病运行等违法行为,严禁租借、出售、伪造校车专用的标识、标牌和标志。坚决取缔使用报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非法拼装车、摩的等不符合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幼儿。从严查处接送幼儿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在上下学高峰期间要加派警力,重点整治校园周边200米以内车辆乱停乱放、强拉学生现象,特别是城区两处高中及职成教中心周末放学时,要加强指挥疏导,增加校园周边道路的警车巡逻密度,确保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井然有序,保证接送学生车辆优先通行。各相关部门要联合执法,集中优势警力,采取强硬措施,广造声势,共同打击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四要持续深化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学生和幼儿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拒绝乘坐超载、拼装、摩的及无证无牌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提高防范交通事故能力。要有效落实学生家长安全监护责任,学校和幼儿园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校讯通等方式,加强与学生和幼儿家长的沟通与联系,提醒家长时刻关注学生、幼儿上学和放学以及周末离校、返校和假期乘车的交通安全;告诫家长不租用、雇用未经备案、登记,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子女上学。
五要严格实行接送幼儿车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教育、公安、交通、安监、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好集中整治工作。各乡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列为县政府对乡镇,乡镇政府对学校、幼儿园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的重要内容,实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使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学校、幼儿园应当与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与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乡镇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幼儿园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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