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23日, 汶上县城镇建筑垃圾及散装货物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在县农信社东二楼会议室召开,动员汶上县上下立即行动起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城镇建筑垃圾及散装货物运输车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超限超载等违规行为,全面提升城镇面貌和城镇品位,汶上汶上县领导孙琪、董学琛、岳耀寅、寻峻峰等出席会议。汶上县委副书记、县长孙琪就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强配合,扎实开展好建筑垃圾及散装货物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由于汶上县当前建设项目多、在建工程多,建筑垃圾及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抛撒滴漏、随意倾倒、超速超限超载等问题日益显现。建筑工地不按规定围栏作业,标志标牌设置不到位,施工车辆乱停乱放、带泥上街、污染街面现象,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较为突出,尤其是在城市出入口及105国道、济梁公路沿线更为严重,造成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污水四溅,严重影响了群众出行和城市形象,污染了城镇环境和空气质量,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成为广大居民关注的焦点、干部职工议论的热点、城镇管理中的难点,强化管理、规范整治、改变现状已刻不容缓。各级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县《关于开展城镇建筑垃圾及散装货物运输车辆综合整治的通告》和运输车辆轮胎冲洗制度及《汶上县城镇建筑垃圾及散装货物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全力以赴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要突出重点,部门联动,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按照“抓两头、控途中”的原则,实行部门联合执法,多方联动,多层面监管。执法、公安、交通、公路、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高效办案,真正形成专项整治的震慑力,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一要抓好源头,文明施工。开展“净化城市、文明施工”活动,按照规定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工程报建和交纳建筑垃圾处置费等手续,委托县执法局确定的有密闭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建筑垃圾,落实工地现场建筑垃圾专管员,配置保洁冲洗设备,加强对进出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做到不达标车辆不进工地、超载车辆和不洁车辆不出工地,并做好工地周边的道路保洁。县住建局要督促工地管理责任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规范管理,做到封闭围档作业、出入口道路硬化、配备冲洗设备并监督冲洗,确保车轮不带泥上路、散体物料密封覆盖堆放整齐无扬尘、漫流。县执法局要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场的建设与管理,解决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确保建筑垃圾有场可倒、倒必进场、规范倾倒。二要市场专营、规范运输。建立行业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必须到县执法局和公安交警部门接受车辆资质审查,委托有改装资质的企业对车辆进行密闭化改装,并配备轮胎冲洗设备;运输车辆的行驶线路、运输时间、处罚措施由县执法局会同交警部门确定,并进行全过程配合监管,确保“限量装载、净车上路”。凡不具备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在城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建设和施工单位也不得与其签订土石方施工和运输合同。对取得从业资格的企业实行年检制。对多次发生超限、超载、滴漏撒扬、乱倒、抗法行为的企业取消其从业资格,不允许其参加工程竞标。三要部门联动、严肃查处。执法部门要组建专门巡查管理队伍,对城区各个建设工地出土运输倾倒等实行全程动态跟踪管理;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实施实时监控;对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不做硬化、不安装轮胎冲洗设施的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依法从严查处;对建筑垃圾及散装货物运输车辆不密封覆盖、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管重罚。县公安局要加大对违法运输车辆的查处力度,对无牌无照、遮挡号牌、证照不全、闯信号灯、超速行驶、不符合改装要求的车辆,实施暂扣处理;维护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的稳定,对不服从执法管理、暴力抗法、扰乱市场、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县交通局、公路局对承运人和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证及其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对超载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查处。县住建局要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纳入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凡不与专业运输公司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手续的,一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督促各施工单位做好工地出入口硬化及安全管理工作,使用具有规定资质的交通运输单位的运输车辆;在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督促建设单位和个人到县执法局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手续。四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树立正面和反面典型,争取社会广泛支持,发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动态,让公众理解支持专项整治工作,让从业单位和个人增强自觉遵守城管法规,积极主动配合管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 三要强化督查,限期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督查,明确专人实行一天一调度、一天一通报。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抽调执法、公安、交通、公路、住建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施工工地,逐一查看现场,专题通报问题现象,倒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搞好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和信息沟通制度,部门之间定期会商交流信息,抓住冬季工程运输车辆较少的有利时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同志靠上抓,一线调度督导,组织好人力物力,开展日常巡查,集中精力开展建筑垃圾及散装货物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带泥上路、抛撒滴漏、随意倾倒、超限超载等影响城乡环境的各类不良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县级领导和各重点工程指挥部,都不能为建筑垃圾及散装运输车辆讲情说情,对违章违规车辆要实行严管重罚,一查到底,对监管或查处不力的部门、单位和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的工作人员,坚决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允许因为环境问题影响汶上形象和发展大局。 & n5 _$ q5 x*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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